
期刊简介
《新医学》创刊于1969年。办刊30多年来,其内容一直以内儿科为主、兼顾各科。读者对象为各级基层医疗单位的临床医师服务。《新医学》以办精品刊物为目标,脚踏实地,求实创新,与时俱进,为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。长期以来,《新医学》坚持“通过形式多样的栏目,帮助读者掌握医学新信息,提高诊疗水平”的办刊宗旨,将杂志办得独具特色。在众多医学专业期刊中,以突出医学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、可读性强而著称。近年来,为了保证《新医学》稿件的质量,编辑部已大幅增加原创论文的比重,如“查房选录”、“临床研究论文”、“临床常见诊疗错误汇编”、“中西医荟萃”、“误诊分析”、“实践荟萃”、“医生手记”等栏目刊登的均是原创论文,其中省级以上基金的稿件比重也在逐年增加。多年来,《新医学》一直被评为全国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,2004年被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评为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。并被确定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,同时还是“万方数据──数字化期刊群”收录期刊,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,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,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收录期刊。《新医学》在同行、读者中亦颇得好评,多年来屡次参评均获奖。《新医学》近年获奖情况:1997年获第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;1997年、2001年分别获广东省第二届、第三届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;2001年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中国期刊方阵“双百期刊”;2005年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第三届国家期刊奖评比活动入选“百种重点期刊”;2007年荣获“广东省科技期刊优秀编辑部”称号。
哪些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,你知道吗?
时间:2024-11-18 09:52:26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:负责制定职称评审监管政策,加强全国职称评审综合监管,对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监管。
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:按照管理权限会同行业(业务)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监管。其中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,由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管;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,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。
行业主管部门
行业主管部门在职称评审监管中也承担着重要职责,会同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,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管。不同行业的职称评审可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标准,行业主管部门能够依据行业特点和专业需求,对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,确保评审结果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。
相关监管部门协作
公安部门:会同人社部门等,对职称评审中涉及的伪造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,打击非法中介等社会机构开设虚假网站、制作贩卖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职称评审的正常秩序。
市场监管部门:与人社部门等配合,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、考试、发证和收费事项,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的虚假宣传、设置合同陷阱、假冒职称评审等违法违规行为,规范职称评审相关市场秩序。
网信部门:参与职称评审监管工作,主要针对网络环境下的职称评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。例如,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在网络上进行的虚假宣传、假冒职称评审等行为,清理整治非法网站,维护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,为职称评审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