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医学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《新医学》创刊于1969年。办刊30多年来,其内容一直以内儿科为主、兼顾各科。读者对象为各级基层医疗单位的临床医师服务。《新医学》以办精品刊物为目标,脚踏实地,求实创新,与时俱进,为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。长期以来,《新医学》坚持“通过形式多样的栏目,帮助读者掌握医学新信息,提高诊疗水平”的办刊宗旨,将杂志办得独具特色。在众多医学专业期刊中,以突出医学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、可读性强而著称。近年来,为了保证《新医学》稿件的质量,编辑部已大幅增加原创论文的比重,如“查房选录”、“临床研究论文”、“临床常见诊疗错误汇编”、“中西医荟萃”、“误诊分析”、“实践荟萃”、“医生手记”等栏目刊登的均是原创论文,其中省级以上基金的稿件比重也在逐年增加。多年来,《新医学》一直被评为全国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,2004年被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评为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。并被确定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,同时还是“万方数据──数字化期刊群”收录期刊,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,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,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收录期刊。《新医学》在同行、读者中亦颇得好评,多年来屡次参评均获奖。《新医学》近年获奖情况:1997年获第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;1997年、2001年分别获广东省第二届、第三届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;2001年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中国期刊方阵“双百期刊”;2005年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第三届国家期刊奖评比活动入选“百种重点期刊”;2007年荣获“广东省科技期刊优秀编辑部”称号。 

专利发明人的数量是否存在限制?

时间:2024-06-27 10:02:02

当我们探讨专利的相关问题时,一个常见的疑问是:专利发明人的数量是否有所限制?专利不仅为专利权人带来了显著的利益,同时也对专利发明人产生深远的影响。那么,在一个专利中,最多可以有多少位发明人呢?经过深入研读专利法、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,我们可以明确地得出结论:这些法规中并未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数量设定具体的限制。换言之,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数量是开放的,没有固定的上限。


专利发明人的数量是否存在限制?


我们再来进一步探讨专利发明人的数量问题。


在众多发明人中,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无疑是最为重要的,而第二、第三发明人也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。然而,从第四发明人开始,其后的发明人更多地只是名义上参与了该项目,实际的影响力逐渐减弱。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申请人的数量会直接影响到申请费用的多少。若专利仅由一人申请,申请费可以享受85%的减免;而若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,减免幅度则为70%。


另外,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十三条规定,所谓的发明人或设计人,特指那些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。同时,专利法也明确界定了哪些人不应被视为发明人或设计人。例如,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,仅仅负责组织协调、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便利或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,并不符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。


在职称评审的情境中,专利的前四位发明人通常具有较高的评价价值。具体而言,选择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和第四发明人的位置会更为有利。在这些位置中,越靠前的发明人在职称评审中获得的加分通常越高,而位置相对靠后的发明人则可能获得较低的加分。


综上所述,我们详细探讨了关于专利发明人数量限制的问题。希望通过这些信息,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专利相关的细节和规定。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或希望深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,欢迎随时咨询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团队!